全国服务热线 15919686214

【监管通关】属地查检业务管理系统及检验检疫证单“云签发”模式上线啦

发布:2023-05-25 09:26,更新:2024-05-07 07:30

属地查检业务管理系统及检验检疫证单“云签发”模式上线啦




海关总署发布《关于开展属地查检业务管理系统及检验检疫证单“云签发”模式试运行的公告》(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7号)。现在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属地查检业务管理系统、出口检验检疫证单“云签发”模式企业端的操作使用吧!






属地查检业务管理系统




属地查检系统是海关总署推进属地查检业务改革的重点信息化项目,对进一步优化出口货物监管作业流程、提升防控风险能力、便利企业出口申报具有重要意义。


简介


图片图片图片



属地查检业务

管理系统

业务范围



属地查检业务流程包括企业申报、风险布控、查检实施、抽样送检、结果评定、异常处置、证单管理等多个环节,涉及海关卫生检疫、动植物检疫、食品安全、商品检验等监管职能。


本次系统上线应用范围覆盖出口产地/组货地检验检疫业务,其中进口属地查检业务以及出口危险货物包装“使用鉴定”和“性能鉴定”暂按照原模式开展。



属地查检业务

管理系统

申报路径



申请人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(网址:https://www.singlewindow.cn)或“互联网+海关”(网址:http://online.customs.gov.cn)办理海关出口货物属地查检及出口检验检疫证书申请手续。


图片

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

网址:

https://www.singlewindow.cn


图片

“互联网+海关”

网址:

http://online.customs.gov.cn



属地查检业务

管理系统

电子底账申请



录入与暂存


“属地查检—电子底账申请”,右侧显示录入界面,包括基本信息、商品信息、基本信息(其他)、集装箱信息等部分。


灰色字段(例如统一编号、检验检疫编号、电子底账数据号等)表示不允许录入,系统将根据相应操作或步骤后自动返填。部分字段内的灰色字体为录入提示,请如实填写相关内容。申请受理机关、用途、到达口岸等字段,需要在参数中进行调取,不允许随意录入。



重点关注


图片

基本信息

● 录入字段分别有不同的颜色区分,黄色为必填项,灰色为系统反填项,白色为选填项。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填报。


●申请单位、发货人代码需录入海关十位编码,请不要录入原检验检疫的注册编码。


● 企业资质名称。填报货物的生产商/出口商企业名称及必须取得的资质类别、编号。如竹木草制品必须填写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,系统会自动进行校验。


● 申请受理机关需录入或选择四位海关代码,可以输入黄埔关区前两位代码52快速查找对应海关,但请注意选择具体隶属海关。


图片

商品信息

● 产品资质:填写完商品信息后,可点击【产品资质】,进入编辑许可证信息界面。许可证信息按实际情况与主管务部门要求进行填写。


● 危险货物信息:如果是非危险化学品,在“非危险货物”方框内打勾后点击确定。


图片

基本信息(其他)

● 领证机关:填报领取证单的检验检疫机关。

● 所需单证:按实际情况填报。*多可勾选17项单证信息。必须勾选电子底账,否则无法生成电子底账。


图片

集装箱信息

必须先将基本信息保存成功,才能继续进行集装箱信息的录入与保存操作。先录入集装箱规格与对应数量,再录入该规格的集装箱箱号,可以录入多个。按实际情况勾选是否拼箱。



属地查检业务

管理系统

电子底账查询



可使用各类条件,查询底账申请数据,并进行打印、导出等操作。在左侧菜单中点击“属地查检——电子底账查询”,右侧显示查询界面。



属地查检业务

管理系统

关联系统



企业在单一窗口属地查检系统完成电子底账申请申报后,待电子底账申请审核通过,可基于该票电子底账申请的检验检疫编号和勾选的所需单证信息,至【货物申报-拟证出证-出境检验检疫证书】菜单下,进行相关证书申请。 






出口检验检疫证单

“云签发”模式




“云签发”是便利企业的创新模式,证书中需企业提供的内容在企业申请时直接录入,企业申请证书智能高效。


图片



出口检验检疫证单

“云签发”模式

证单申请



企业在中国贸易单一窗口系统(以下简称“单一窗口”)中,实施出境检验检疫证单申请,应符合以下条件: 


● 系统已出具检验检疫编号;


● 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单数据中已勾选该证单类型。


企业可按需选择“自助打印”或“现场领证”的领证方式。

企业在证单录入界面按照出境检验检疫证单的规范录入信息,并上传证单申请所需附件。



出口检验检疫证单

“云签发”模式

证单打印



证单打印状态回执为“可打印”时,企业可进行自助打印或现场领证。  

图片


企业选择自助打印的,可以根据进口国家或地区海关的认可(接受)情况,实现空白证单打印或普通纸张打印。


图片


企业选择现场打印的,按照系统提示到海关现场领取证单。 


图片


企业需空白证单自助打印的,请在打印前通过单一窗口的空白证单管理功能,申请、领用对应证单类型的可用空白证单。




出口检验检疫证单

“云签发”模式

证单修撤


图片


企业申请修改证单的,通过“证单修改”功能中检验检疫编号选取证单,对照需修改的栏目,录入修改后内容,提交相应随附单据和修改依据,向海关发起修改申请。


图片


申请修改的字段数据来源于检验检疫申请单的,应先申请检验检疫申请单数据的修改;字段数据为企业录入的,可以直接申请证单修改。


图片


经海关审核后,审批结论为“办结(同意)”的,对应****完成,重新出证;审批结论为“办结(不同意)”的申请,允许企业修改后再次提交。


图片


企业需要申请撤销证单的,通过“证单撤销”功能中的检验检疫编号选取证单,提交相应随附单据和撤销理由,发起撤销申请。


图片


经海关审核后,审批结论为“办结(同意)”的申请,证单撤销完成;审批结论为“办结(不同意)”的申请,证单不予撤销,允许企业再次提交申请。




联系方式

  • 地址:广州市黄埔区骏雅北街3号511房
  • 邮编:510700
  • 电话:020-82288580
  • 经理:余仁飞
  • 手机:15919686214
  • 微信:15919686214
  • QQ:1536919236
  • Email:1536919236@qq.com